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4-11-13 16:07:36
本网
字体:大中小
根据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2024)粤1502执9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通知,我局拟办理下列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因原产权证书无法提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如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给予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
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原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证号 | 面积 |
陈炳益 | 陆丰市东海镇红卫区鱼街妈 | 《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8)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3437号 | 土地面积:200.00㎡;房屋建筑面积:588.51㎡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