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2024-09-05 16:22:26
本网
字体:大中小
编号:20240905DH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左侧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陈秋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东海镇茫洋广汕公路南侧东起6号 | 粤房地证字第C0206148号 | 陈伟忠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