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4-09-06 09: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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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木森因《房地产权证》遗失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面积 |
蔡木森 | 陆丰市东海镇红星区上龙潭西侧电信局宿舍楼第四幢101号 | 《房地产权证》 | 粤房地证字第0067929号 | 82.34平方米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