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更正)
2024-06-19 14: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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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NH000005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四至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陆丰市内湖镇小坞村小坞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 | 陆丰市内湖镇小坞村小坞经济合作社属下 | 东、南、西、北均至陆丰市内湖镇小坞村小坞经济合作社土地交界 | 498.17㎡ | 工矿仓储用地 | 共2宗土地 |
东、南、西、北均至陆丰市内湖镇小坞村小坞经济合作社土地交界 | 1285.05㎡ |
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