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2023-12-21 1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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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于2023年10月13日在《汕尾日报》第13版刊登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陆丰市京海实业有限公司 | 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侧 | 《不动产权证书》 | 粤(2017)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1699号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