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2-02-08 17:03:37 本网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陆丰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陆丰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一、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分类
  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共分三级类目。
  一级分类为组织机构、部门文件、业务动态、互动回应、其他等五类。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

  信息内容

  公开类别

  生成日期

  信息索取号

  发布机构

  1.信息内容
  关键词简要描述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内容。
  2.公开类别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它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索取号
  索取号是为信息索取方便所赋予的一组代码。由发布机构代码、信息分类编码、信息产生年份、流水号四部分组成。其中,发产生年份由四位数字表示;流水号由五位数字表示;信息分类编码按自然资源政府信息三级类目,每级由两位数字表示。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联系电话:0660-8825551

  传真号码:0660-8825552

  邮箱:lfgt8825551@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邮政编码:516500

  三、获取方式
  自然资源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陆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lufengshi.gov.cn/gtzy/)进行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电子信息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目录》,具体包括:土地登记结果、成果地质资料、地面沉降、地下水监测等。
  2.提出申请
  填写《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书面申请。
  4.申请处理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5.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一: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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