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6-09-15 16: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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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陆房BH0447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丰支行 | 预告 | 441581002011GB00001F00010106 | 陆丰市甲子镇元高区滨海公路东侧滨海花园二区二幢702号 | (预告登记义务人陈涛) |
附件:遗失声明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