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2026-08-31 17:15:38 本网 字体:大中小

编号:20260831BDC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09月2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赵华琴

《房地产权证》

陆丰市博美镇广汕公路南侧金贤商贸城一幢四单元701号

粤房地权证陆证字第0900001739号

林良恭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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