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6-08-23 10:33:04 本网 字体:大中小

  根据王伟浩的申请,我局拟办理下列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因原产权证书无法提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类型/证号

面积

王伟浩

陆丰市碣石镇城背脚王大巷东侧11排1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陆府国用(2008)第0308900号

土地面积:234.31㎡

  附件:王伟浩《遗失声明》一份。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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