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东海街道四宗综合用地明确用地性质的批前公示
2026-07-08 17:27:05 本网 字体:

  根据《关于汕尾市区明确综合用地性质的意见》(汕自然资〔2025〕27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明确陆丰市东海街道四宗综合用地土地的用地性质,现将明确结果批前公示如下:

序号

使用权人

不动产权

证号

宗地位置

证载

面积

拟明确

土地用途

1

陈冰

陆府国用(2003)第0102812号

东海大道西侧月桂路北

2286平方米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2

陈细山

陆府国用(2002)字第0100953号

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洛州路南

304.8平方米

商业服务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3

陈细山

陆府国用(2004)字第0104264号

东海镇东海大道西侧洛洲路南侧(未列号)

762平方米

商业服务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

肖达忠

陆府国用(2012)第0112422号

东海镇东海大道西侧四点二渠道北

609.6平方米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公示期为10日(自公示日起),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述材料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等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与用地有关的利害关系证明(如产权证书),明确异议内容及异议依据。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提出异议无效,我局将核发明确用地性质的批复。

  联系地址: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联系电话:0660-8825551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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