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6-07-01 15:33:23 本网 字体:

  权利人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向我机构申请补发新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机构将给予公告遗失声明,补发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1

王勘宇

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北侧上海路西侧陆丰碧桂园浪琴湾五街2栋1001

《不动产权证书》

粤(2019)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3430号

  附件:遗失声明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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