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6-05-28 15:14:31 本网 字体:

       因陆丰市土地储备中心协议收回陆丰市河东海镇人民政府的国有土地,需要注销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由于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我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1

陆丰市河东镇人民政府

陆丰市河东镇后坎村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

粤(2017)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0130号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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