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6-05-20 15:58:16 本网 字体:

编号:20260520BDC001号

  我机构根据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581执1042号之二,要求我机构协助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证明予以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登记证明公告作废。联系电话:0660-882396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登记证明号

登记申请人

1

巫汉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陆丰市东海镇建设西路北侧螺河东侧中海豪园七座三单元16A

粤(2017)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2208号

陆丰市人民法院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陆丰支行

抵押权

陆丰市东海镇建设西路北侧螺河东侧中海豪园七座三单元16A

粤(2019)陆丰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724号

陆丰市人民法院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0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