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碣石镇一宗综合用地明确土地用途批前公示
根据《关于汕尾市区明确综合用地性质的意见》(汕自然资〔2025〕273号)的有关规定,并经陆丰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会(2026年第2期)研究决定,拟明确陆丰市碣石镇一宗综合用地性质,现将明确结果批前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0日(自公示日起),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提出异议无效,我局将按照《关于汕尾市区明确综合用地性质的意见》(汕自然资〔2025〕273号)的规定,核发明确土地用途的批复文件。
联系地址: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联系电话:0660-8825551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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