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陆丰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陆丰市大安镇坣贝村乡村振兴集体建设用地)》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要求,为更好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我局编制了《汕尾市陆丰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陆丰市大安镇坣贝村乡村振兴集体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
陆丰市大安镇坣贝村乡村振兴集体建设用地位于陆丰市大安镇,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4751公顷,调整后为工业用地。
以上内容在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时在使用地块所涉及的大安镇人民政府以及大安镇坣贝村进行张贴公告。
附件:陆丰市大安镇坣贝村乡村振兴集体建设用地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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