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6-01-16 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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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名称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座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至 | 备注 |
1 | 陆丰市大湖山革命烈士墓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陆丰市陆城大湖山西麓 | 2282 | 特殊用地(殡葬用地) | 东至:城东街道经济联合社; 南至:城东街道经济联合社; 西至:城东街道经济联合社; 北至:城东街道经济联合社 | |
联系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