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原陆丰县粮食局上英粮管所国有土地的公示
2025-08-19 17:43:41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5〕499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00期)”决定,对收回原陆丰县粮食局上英粮管所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原陆丰县粮食局上英粮管所国有土地一宗,位于陆丰市上英镇英施村,面积7052平方米(折10.578亩,经实际测量面积7043.45平方米);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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