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5-07-23 10:06:01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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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000144
经初步调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四至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郑雪展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甲子镇城东社区陆甲大道北93号 | 东至:与刘子招共墙;南至:陆甲大道;西至:郑松钢共墙;北至:刘子招(围墙边)交界 | 宗地面积94.28㎡/ 房屋建筑面积103.8㎡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
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