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公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陆丰供电局宗地,位于陆丰市甲子镇城西陆甲大道南畔,土地面积264.00平方米,四至范围为:东至林永文;南至巷道;西至金妈榜;北至陆甲大道(以宗地红线图为准)。原权利人郭春游在该宗地上建成房屋(一层),1995年5月3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粤房证字第0892764号),2003年12月22日,陆丰市供电局(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陆丰供电局)与郭春游在陆丰市甲子法律服务所见证下签订了《房地产出让协议书》,受让该土地及房产,并于2004年1月14日办理了《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0178857号),现权利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陆丰供电局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我局拟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完善登记手续,现予以公告。
如对上述宗地土地权属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23日)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
联系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8823963
特此公告
附:土地红线图(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陆丰供电局)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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