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5-06-09 11:53:29
本网
字体:大中小
依据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581执1299号】、《执行裁定书》【(2024)粤1581执1299之二】,要求我局协助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到杨玉云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林祯区 | 陆丰市东海镇洛洲小区兴华路东侧兴华楼A栋401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粤(2019)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2640号 |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