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5-03-10 17: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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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聪因《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面积 |
林思聪 | 陆丰市潭西镇深港管区深山村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 陆府集建(1993)第0000376/1522081000001号 | 237.63平方米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