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5-03-26 17:30:10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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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00011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四至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陆丰市南塘镇潭头经济联合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陆丰市南塘镇潭头经济联合社属下 | 东、西、南、北均至陆丰市南塘镇潭头经济联合社土地交界 | 3411.60㎡ | 文化设施用地 | |
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