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2025-03-31 16:02:57 本网 字体:

  编号:20250331BDC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2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左侧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朱妈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陆丰市东海镇洛洲小区新华路北侧前排新华苑商住楼一楼4号商铺

粤房地权证陆证字第0900002423号

朱木武

2

朱妈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陆丰市东海镇洛洲小区新华路北侧前排新华苑商住楼一楼5号商铺

粤房地权证陆证字第0900002424号

朱木武

3

朱妈平、卓清富(注:该不动产权属二人共同共有,其中朱妈平的不动产权被继承,卓清富的不动产权不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陆丰市东海镇洛洲小区新华路北侧前排新华苑商住楼一楼6号商铺

粤房地权证陆证字第0900002425号

朱木武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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