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渔港建设工程项目拟海域使用申请,予以公示:
一、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渔港建设工程项目在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渔港内,用海总面积110.8949公顷,占用岸线423.6米,其中非透水构筑物7.1259公顷,透水构筑物0.3774公顷,港池、蓄水用海3.913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水域疏浚施工期)99.4779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3年。具体界址点及坐标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日期从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应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用海手续。
受理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东省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8825551
邮 箱:lfgt8825551@163.com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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