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5-02-17 11:08:40 本网 字体:

  权利人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我机构将按规定给予补办理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陈月娇

陆丰市甲子镇半径后洪海滨公路东侧1-3号

《不动产权证书》

粤(2020)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2567号

  附件:

  遗失声明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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