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的公示
2024-07-25 17:05:48 本网 字体:

  关于收回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4〕576号

  根据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有偿收回陆丰市海工基地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的批复》(陆府函〔2024〕146号)决定,对收回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一宗,位于陆丰市碣石镇核电站进场路,面积5901.98平方米(折8.853亩),具体面积及四至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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