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24-06-12 10:01:11 本网 字体:

  我局于2024年06月03日在政府公众网上刊登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及其附件的遗失声明,其中不动产坐落:“陆丰市博美镇博美管区启埔尾”应更正为“陆丰市博美镇博美管理区后埔尾”,特此更正。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林春营

陆丰市博美镇博美管理区后埔尾”

《国有土地使用证》

陆府国用(1997)总字第0000537/15221100002号

  附件

  本人林春营(身份证:441522********3035)遗失坐落于陆丰市博美镇博美管理区后埔尾的《国用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陆府国用(1997)总字第0000537/15221100002号,现声明作废。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6月12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