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4-05-27 10:07:56 本网 字体:

  编号:[2024]DH0000058

  经初步调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五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2024年6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四至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陆丰市内湖镇小坞村小坞经济合作社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陆丰市内湖镇小坞村

东、南、西、北均至陆丰市内湖镇小坞村小坞经济合作社土地交界

498.17㎡

工矿仓储用地

陆丰市内湖镇小坞村小坞经济合作社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陆丰市内湖镇小坞村

东、南、西、北均至陆丰市内湖镇小坞村小坞经济合作社土地交界

1285.05㎡

工矿仓储用地

  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7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