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DH0000058
经初步调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五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2024年6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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