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2024-06-17 1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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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京0101执灰1768号】、《执行裁定书》【(2023)京 0101执灰1768号之一】,要求我局协助注销下列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公告注销。
权利人 | 地址 | 证书类型 | 证号 |
林小霞 | 陆丰市博美镇广汕公路 南侧金贤商贸城一幢三 单元401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粤(2019)陆丰市 不动产权第000492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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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