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部分国有土地的公示
2024-05-23 10:56:04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4〕412号

  根据2024年4月26日市政府十六届第七十三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3期)”决定,对收回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部分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一宗,位于陆丰市三甲工业园区内侧,面积16567平方米(折24.850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3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