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部分国有土地的公示
2024-05-23 10: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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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自然资〔2024〕412号
根据2024年4月26日市政府十六届第七十三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3期)”决定,对收回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部分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一宗,位于陆丰市三甲工业园区内侧,面积16567平方米(折24.850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