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4-03-27 14:41:52
本网
字体:大中小
钱启城因《不动产权证》遗失,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4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如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给予办理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钱启城 | 陆丰市东海镇人民路尾段旺角大厦第C幢7层01号 | 《不动产权证》 | 粤(2018)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1948号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