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举办了全省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业务培训班,对全省工作再全面动员部署。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同志、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邱烈飞同志到场指导,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家林草局发改司以及部规划院有关负责同志到场授课。
据悉,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2024年5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出台了《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广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任务和要求。自然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广东林业改革和林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会同国家林草局发改司组成的调研组,先后于5月、7月短期内两次来粤实地调研,并分别与省、市、县相关单位、林农林企座谈交流林权登记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日前由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专门向广东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文件,提出了探索“承包地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模式落实农户收益权、全面核实分类处置“已登记未发证”问题、坚持便民利民建设农村不动产登记先行区、构建业务协同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林业改革发展政策支持等六大举措和任务要求,对我省推进林权登记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绿美广东”等具有重要意义。
培训会议指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是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林改之处,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了“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著名的“林改四问”,2021年总书记在福建三明考察时又指出,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这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认为,林权登记颁证,明晰权利归属、定分止争、保障林农林企合法林地林木权益,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产权基础和关键。会议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凝心聚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广东的林权改革沿着正确方向迈进;要全面强化产权保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在传承与发展中深化林权改革;要强化部省联动、协同配合,真抓实干、善作善成,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省林业局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举措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细化有关改革举措、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步骤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落实,取得预期积极成效,切实明晰林地林木产权,激活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好、维护好、实现好林农林企合法权益。
省自然资源厅分管领导、厅登记处全体人员,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登记科科长、登记中心相关负责同志,省内林地资源比较丰富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登记股股长,以及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省地图院、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的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共约26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