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陆丰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保字〔2020〕22 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粤知〔2020〕85 号)和《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委办字〔2021〕26号)及《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尾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陆丰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领域的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服务。承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引导企业积极维权,指导和帮助企业正确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接收知识产权违法举报投诉,开展相应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等。
二、办公场所
工作站办公地址设在陆丰市城东镇上陈路口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私协会104室。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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