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计最科学研究院的“重要通知”,我所送往省院检定的计最标准器具因疫情防控要求,省院暂停相关检测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为此,我所送往省院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无法取回,暂时无法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相关检定工作按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或延后,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送省院检定计最标准器具名单如下:
1、水表,2、无创电子血压计,3、温湿度场,4、二等金属量器,5、燃油加油机,6、燃气表,7、pH (酸度计),
8、浊度计, 9、酶标分析仪,10、电导率仪,11、精密压力表。
广东省陆丰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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