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量贩式零食店、散装食品经营者及相关经营单位:
近期,部分量贩零食品牌因“缺斤短两”、计量不准等问题引发消费者投诉及社会关注。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零食店计量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规范计量器具管理
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营者必须依法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处于检定合格有效期内,并按规定在显著位置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的电子秤应具有清晰的铭牌标识,铅封必须完好无损。严禁私自拆装、改动计量器具,严禁破坏铅封或通过面板按键调整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
二、严禁计量作弊行为
严禁使用具有计量作弊功能的电子秤(如“鬼秤”)。严禁安装作弊软件、遥控装置或通过其他技术手段篡改计量数据。
三、规范零售商品称重行为
称重散装零食前,需确认电子秤示值归零,必须去除商品外包装及容器(非销售包装),不得将包装物、托盘等计入商品重量;对因卫生或保鲜需要的密封内袋,如无法去除,应在显著位置明示其重量或扣除方式。交易时应主动向消费者明示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及最终显示量值。若消费者对计量结果有异议,经营者应积极配合重新计量或使用公平秤复称,不得推诿拒绝。
四、规范定量包装商品销售行为
销售定量包装零食的经营者,应加强进货、仓储、销售环节的计量管控。核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是否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际净含量是否在允许短缺量范围内。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计量法律法规要求。
五、做好系统设备维护
对于采用AI视觉识别、自动称重结算系统的门店,经营者有义务定期检查软件算法的准确性。系统故障或数据异常不能成为免除管理责任的理由,应建立日常巡检机制,确保收银系统与称重数据一致。
六、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各经营户应立即对店内所有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检定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铅封是否完整、称重是否准确、去皮功能是否正常。若发现隐患立即停用并送检维修。经自查发现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送修后,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方可重新使用。未经检定合格,不得重新启用。
七、消费者提示
消费者购买零食时,请注意查看计量器具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检定标识且在有效期内;称重前留意计量器具放置是否水平、显示值是否归零;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认准“净含量”标注。若发现计量违法行为,请留存购物凭证、称重照片等证据,及时通过1234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
诚信是立业之本。请广大零食经营者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