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2026-05-14 16:13:39 本网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重点围绕以下八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制品;销售无法提供合格进口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进口冻肉;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加工肉制品。

    (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伪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加工制作肉制品。

    (三)无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销售活动的;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相关经营。

    (四)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运输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积污积垢、环境卫生恶劣、交叉污染等问题。

    (五)销售过期、腐败变质肉制品,或对不合格肉制品篡改保质期、重新包装销售。

    (六)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线上渠道售卖假劣肉制品,线上公示信息与实际经营不符,隐瞒生产经营主体、资质信息。

    (七)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假劣肉制品作为食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八)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三、线索提供要求

    (一)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尽可能详细、准确的线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举报对象的名称(或网店名称)、经营地址、违法违规事实描述、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截图、订单记录等)以及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核查处置。

    (二)举报人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予以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奖励方法

    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达到立案查处条件,根据违法程度予以一定奖励。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

    (二)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进行举报;

    (三)信函来访:将举报材料邮寄至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陆丰市城东街道广汕公路中段上陈路口),或在工作日携带材料直接前往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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