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汕尾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陆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第一版 )》,市市监局牵头制定《2024年度陆丰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门协作。我市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均应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完成,按照“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参与部门,制定联合抽查方案、启动抽查任务、督促按时录入检查结果。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时应以符合监管实际、提升监管效能为原则,各参与部门要主动积极响应配合发起部门完成联合检查任务,并按时在平台完成检查结果的录入及审批。对已部署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联合抽查事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二、强化信用基础性作用。运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信用汕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各自监管领域的信用风险分类体系。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在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过程中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完成全部检查结果录入工作,同时将本部门、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市监局汇总。
四、请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年度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纳入2024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亮牌考核,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以及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由市市监局将有关情况报市营商环境指挥部予以通报并整改。
附件:2024年度陆丰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docx
陆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