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振钳等2人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持有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证人员陈振钳等2人不慎遗失《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分别为陈振钳(行政执法号N238445),李振城(行政执法号N131026)。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