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打造一流市场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工作简报
要 目
1.市住建局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继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主动靠前,深入我市重点项目践行“店小二服务”
2.市税务局“一企一策”精准辅导,助力出口企业稳步发展
3.市水务局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市自来水公司加强城市供水指导,提升企业用水便利化
4.便民服务零距离,上门办税暖人心
5.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试点)事项认领
市住建局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
继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主动靠前,深入我市重点项目践行“店小二服务”
近期,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会议精神,以学习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主动上门服务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全力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
市住建局审批业务人员主动深入中广核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汕尾海洋工程基地(叶片区、总装厂房、附属工程)、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中天科技产业园新建项目、东南垃圾焚烧厂等企业,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精神,问需求、查短板、帮发展,面对面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搭建相互交流的平台。促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更加高效便捷、便民利企,企业办理业务流程更优化,手续更简便,时间更缩短,最大限度节约企业办事的时间成本。
市住建局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完善政企沟通交流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做好“店小二”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企业和群众办事舒心、省心、安心、放心。
市税务局“一企一策”精准辅导,
助力出口企业稳步发展
近期,陆丰市税务局将党史学习教育与重心业务同部署、共推进,抓实抓细“我为纳税人办实事”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顶格服务,极限提速”的工作理念。
针对出口企业不定期出现的疑难问题,陆丰市税务局及时化解纳税人之所急,立即组织精干力量,上门对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陆丰市税务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优势转化为推进税收工作的实践优势,将政策落实质效作为找差距的重点领域,畅通税企沟通渠道,着力发现政策落实“盲点”“堵点”,及时收集整理出口企业反馈的各类问题,聚焦纳税人疑惑精准开展“一对一”辅导,开展志愿者上门服务13次,通过落实“事前辅导、依法审核、快速办理”的工作措施,截至2021年8月17日止,累计为41户出口企业办理了退税款1436.59万元,免抵税额838万元。
陆丰市税务局通过耐心细致帮助纳税人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激发活力,有效缓解了纳税人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做到了以实际行动践行为纳税人办实事的初心使命。
市水务局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市自来水公司加强城市供水指导,提升企业用水便利化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陆丰市水务局聚焦重点、明确方向,规范有序地部署“用水便利化”工作,大力提高陆丰市自来水公司办事效率,创优服务质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
8月22日,陆丰市自来水公司收到港龙城报装水表申请,为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陆丰市自来水公司第一时间派人员到达现场,勘查现场,为后续企业报装水表提供宝贵意见。
现场人员查看二次供水等设施,落实最优方案,让企业更方便快捷完成报装。
便民服务零距离,上门办税暖人心
近日,陆丰市税务局星都税务分局得知辖区内陆丰市某某商行经营者蔡先生急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信息采集。纳税人不熟悉网上办税渠道操作,又恰逢扭伤脚踝行动不便,无法前往分局处理该业务。
为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陆丰市税务局星都税务分局迅速组织税收服务小组,利用下班时间,上门帮助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在税务人员悉心指导帮助下,纳税人完成了实名认证,税务人员通过粤税通帮助纳税人进行实名认证并提交新办纳税人套餐。同时,为纳税人宣传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辅导其申报表填写和其他涉税事项申请操作。
在税务人员悉心指导帮助下,纳税人完成了实名认证,办理了发票申领,并学会了自主申报。
蔡先生说:“没想到税务局还能上门服务,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的贴心服务,真是暖人心。”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陆丰市税务局启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专业便捷的服务,坚持把方便群众办事作为纳税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先后推出宣传辅导上门,问需问计上门、解决问题上门的“三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容缺即办”等系列暖心举措,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老年服务专窗”,为老年人优先办理、全程陪同,满足老年人群体的办事需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体验感更多、更直接、更实在,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促进党史学习教育走实走深又走心。
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试点)事项认领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请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函〔2021〕84号)的文件精神,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8月20日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认领、拆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试点)事项。目前,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新发、变更、延期、遗失补办)和政府储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三个事项合并为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试点)核发一个事项,并按照《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和《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表》开展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