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燃气专项整治成果,保障气瓶充装安全
9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属地镇政府等部门,组成15人的检查组,对湖东镇、碣石镇、甲子镇、博美镇、城东镇、潭西镇等辖区的七家气站和一家气瓶检测站,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督察工作,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专项防范工作持续升温,让经营企业消除以为检查后不重复查的侥幸心理。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陆丰市宝湖华燃气有限公司、陆丰市原东石油气库有限公司、陆丰市锦江石油气有限公司、陆丰市甲子石油气燃料有限公司、陆丰市博美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有限公司、陆丰市城东镇石油气有限公司、陆丰市华裕燃气有限公司等七家气站和气瓶检测机构陆丰市旺昌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相关经营企业的液化石油气储气罐、残液罐、工业管道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是否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气瓶检测机构是否有相应的检测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做了详细调查摸底。
据统计: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共使用储气罐个19个、残液罐7个,工业管道7条共3435.95米、安全阀115个,已全部经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汕尾检测院进行安全合格检测;使用压力表122个,已经陆丰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做了相关安全合格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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