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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810072500025/2025-00277 分类:
发布机构: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5-08
名称: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陆丰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文号: 陆府办函〔2025〕35号 发布日期: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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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陆丰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9  浏览次数:-


陆府办函〔2025〕35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陆丰市

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印章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 办事处),市直(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即日起启用 “ 陆丰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印章,由市司法局负责管理和使用,用于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主要使用情形如下:

  一、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或者计划。

  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日常工作中, 协调沟通有关工作。

  三、制发行政执法投诉转办函、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行政执法监督提醒函、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等文书。 其中,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制发。

  四、通报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样式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附件:

1.附件:印章样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