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陆丰市政府大院行政大楼,邮编:516500,电话:0660-8930308,邮箱:lfs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政府文件33条、规范性文件6条、市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策解读14条、政府常务会议19条(后因客观原因撤回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办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3宗(其中自然人31宗、商业企业2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0宗,部分公开3宗,属于国家秘密1宗,属于行政查询事项2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8宗,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7宗,申请人自动撤销1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宗;发生1起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结果维持,驳回起诉人所有请求;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办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规范发布陆丰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对需要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上报,2024年我办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2件。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目录体现,全面推进政府文件集中统一公开,畅通群众网上意见表达渠道。做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办持续做好上传下达、统筹协调工作,同时做好群众留言办理工作,2024年办理国务院、广东省“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网络问政交办函、领导信箱等385件,均已及时回复,提高了留言办理答复的时效性。我办对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的技术更新和页面改版,对网站资源进行优化融合,对各栏目的分类更为清晰,能更简洁快速的获取信息,让服务更便捷高效。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由杨楚权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设立政务公开股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汕尾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组织的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会。2024年,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堵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了研究讨论会,协调多部门共同发力,有效的提高了业务能力和协调解决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但在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把握不清,未及时报我办进行挂网备案,影响我市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公开;二是政策解读较为单一,未能从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三是网络问政交办函存在超时回复的情况。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司法出具了详细审查意见的文件仔细检查核对,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和印发,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文件印发程序合法有序。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加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谋划同实施,创新解读方式,除文字解读外,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图文、直播访谈等形式,力求精准简练、通俗易懂,确保公众对政府信息了解的更清楚透彻。三是提高网络问政办理效率。做好网络问政平台信件和领导留言办理,按时回复网民诉求,分析统计诉求集中的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回应和解释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办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