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4 16:02:57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陆府办函〔2024〕121号)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主动公开了2024年度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行政执法数据。其中,行政许可0条;行政处罚2条;行政强制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 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内容还是不够全面,上级转载内容较多,本级内容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二是切实做好政民互动。充分利用政府官网政民互动栏目,全方位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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