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矛盾,受委托,由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更好地开展评估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开展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东段工程(汕尾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群众和社会团体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东段工程(汕尾段)
(二)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三)项目概要: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东段工程(汕尾段)为电网规划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苏区至汕尾线路:该线路途经河源市紫金县、汕尾市陆河县。按两个500kV单回路建设。线路长约2×40km,其中河源境内线路长约2×9km,汕尾境内线路长约2×31km(涉及汕尾市陆河县南万镇、上护镇、河口镇)。该线路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8469万元,计划于2023年6月投产。
汕尾至陆丰线路:该线路途经汕尾市陆河县(涉及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陆丰市(涉及汕尾陆丰市陂洋镇和铜锣湖农场)。按两个500kV单回路建设。线路长约2×31km,均位于汕尾境内。该线路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1378万元,计划于2023年6月投产。
二、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66356743
电子邮箱:375074598@qq.com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滨湖路3号105铺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包括:行政区划、发展规划、经济条件、交通运输等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环境概况调查,敏感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等特殊保护区域调查,社会人文、民情风俗等。
2、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公众参与调查。采取张贴公示、个人及单位调查意见表填写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特别是项目所涉及地区的利益、影响相关者。
4、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分析工程建设及营运期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情形,根据各项风险因素的成因、影响表现、风险分布、影响程度、发生可能性,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5、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6、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分析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落实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预测落实措施后每一个主要风险因素可能引发风险的变化趋势,综合判断拟建项目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7、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评估本工程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周边居民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项目评估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