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一期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2020-12-04 14:41:11 本网 字体: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一期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单位:中广核新能源风电(陆丰)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陆丰市碣石镇内洋村 

  4、项目概要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内洋村,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0MW,拟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1台容量为120MVA的主变压器,升压站主要分为配电装置区及辅助生产区,配电装置区布置有110kV配电装置楼、SVG成套设备、主变压器、出线构架等;辅助生产区布置有综合办公楼、综合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项目设计年发电量约为1.34亿度,总投资约为52,800万元。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中广核新能源风电(陆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汕尾城区港湾一号C301

  联系人: 柴峰          电话:0755-88619588 

  邮箱:909955938@qq.com

  三、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0号东南大厦8楼  

  联系人:张欣           电话:13827664719
  传真:0751-8602223       邮箱: 874481440@qq.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分析。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于2020年12月14日截止。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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