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医疗卫生整体配套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批复
2020-08-22 18:29:40 本网 字体:

陆丰市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陆丰市医疗卫生整体配套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

       陆丰市医疗卫生整体配套提升项目(2020-441581-84-01-020342)于2020年4月经我局批复(陆发改〔2020〕97号)。根据2020年8月19日陆丰市疫情防控工作研讨会的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陆丰市医疗卫生整体配套提升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调整为:1.建设和完善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核酸实验室及配套设备,建设市中医医院核酸实验室及完善发热门诊的配套设施;2.提升完善16个发热诊室的规范化建设;3.完善14家乡镇卫生院及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空调系统、医疗垃圾处理、防辐射、医疗设备配置;4.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及市人民医院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

       三、调整后的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调整后估算总投资为29199万元;资金来源:1.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解决;2.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四、项目招标方式等其他事项仍按陆发改〔2020〕97号文执行。

       五、请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并报送我局审批。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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