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2019-07-15 16:28:54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各有关单位:
  现将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汕发改价格〔2019〕1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规定执行。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陆丰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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