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地方食用植物油收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星都管理办公室、市直(垂直)各单位:
《陆丰市地方食用植物油收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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