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丰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陆丰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陆丰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平安陆丰建设主力军作用,有效维护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同意陆丰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9-441581-04-01-956362)。
二、项目用地面积44303平方米,新建一栋5层涉案财物管理业务用房195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涉案车辆管理区约21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围墙、门卫值班室及绿化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624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18.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4.42万元、预备费1203.43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四、项目由陆丰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建设。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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