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要求审核陆丰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概算的函》(陆交运函〔2021〕4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深圳市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陆丰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110-441581-04-01-579480)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路线全长25.03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在G324 国道博美穿城路段增设禁止停车标志标线;对国道 324 线桥冲路口进行提升级改造;陂洋至内湖段增设安全警示牌、限速及车辆慢行标志;对临近路口及村口路段,增设路口标牌以及减速标线;改造中央混凝土护栏反光标志;增设弯道路段线形诱导标。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90.52万元(见附件1),其中工程费500.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07万元,预备费用28.12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已下达分配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解决。
五、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2)。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七、请你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施建,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0日
陆丰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陆丰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110-441581-04-01-579480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